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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决定
信息来源:荆州市政协 | 发布时间:2017-02-14 15:32

  (2013年3月29日 政协荆州市第四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进一步增强委员履职意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更好地助推壮腰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荆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荆发[2011]10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1.适应科学发展新形势。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共湖北省委提出建设“五个湖北”,中共荆州市委提出加快推进壮腰工程,奋力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的发展目标。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要进一步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促进广大政协委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实施壮腰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贡献力量。

  2.健全委员学习机制。把委员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建立集中培训、专题报告、界别学习、网上交流等学习培训机制,通过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印发学习资料以及组织学习考察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活动。

  3.明确委员学习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理论,学习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现代专业知识,了解全市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4.塑造委员良好形象。牢记政治责任,珍惜政治荣誉,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共同思想基础;牢记岗位责任,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争当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先进模范;牢记社会责任,克己守法,遵守公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二、加强主体责任,增强履职意识

  5.参加政协例会。积极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会议召开之前,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专业特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发言和与会准备。会议期间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会议实效。

  6.参与专题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协商、评议等活动,对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

  7.撰写政协提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应撰写或参与撰写一份高质量的提案。界别委员应代表本界别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诉求,提出界别提案,把委员的个人智慧转化为界别的整体优势。通过政协领导督办、专委会协办、提案工作协商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

  8.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围绕党委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每年至少要反映一份有质量、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通过政协组织的渠道反映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加强载体建设,打造履职平台

  9.打造建功立业平台。充分利用荆州市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关公文化学研究会、佳海浙商工业城建设发展平台,为荆州发展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和优秀人才。经济界、工商界的委员要带头招商引资,把企业做大做强。市外委员要关心荆州的发展,选择优势项目,在荆州投资兴业。

  10.打造建言立论平台。通过政协简报、参阅件、《荆州政协》杂志、荆州政协网站等载体,集中展示委员的批评、意见、建议等建言立论成果。对委员在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中撰写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归纳整理上报,跟踪督促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委员反馈。对委员在全会期间的发言建议,提请党委、政府发文督办,领导批示件、筛选部分委员意见、建议纳入重点督办。

  11.打造群众工作平台。充分利用政协信息“上达中央、下通各界、渠道畅通”的优势,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加强与不同利益群体的联系,关注其利益诉求,畅通利益表达渠道,让政协走进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走进政协,增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理解与沟通。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12.打造公益奉献平台。积极参与市政协组织的公益活动,通过中山公园“春秋工程”助建、“爱心助飞梦想”公益助学、送科技送法律送医疗“三下乡”等活动,开展扶危济困、爱心救助,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四、加强委员管理,健全履职机制

  13.完善委员考勤机制。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及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须在会议或活动前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在任期内两年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不履行委员职责的,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按有关程序予以劝退,并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

  14.完善委员考评机制。建立委员履职档案,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委员每年向界别小组进行一次述职,汇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表彰、委员调整、换届去留的重要依据。

  15.完善委员激励机制。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参加社会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在全市政协委员中开展“立足岗位、建功竞赛”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十佳委员贡献奖”、“十佳委员风采奖”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提案评选活动。对优秀政协委员、优秀建言立论成果、优秀界别活动小组等予以表彰。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激发委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16.完善委员进退机制。根据委员履职考评情况,政协党组会同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研究提出委员的调整意见,适时进行调整。对于只要政协委员荣誉,不热爱政协工作、不履行委员职责、不遵守政协委员管理相关规定,不遵守《政协章程》和政协决议的委员,依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处分直至撤销委员资格。对因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履行职责的委员,应适时调整补充或调整其所在界别。 五、加强委员服务,营造履职环境

  17.加强委员联系沟通。每年开展一次走访委员活动,倾听委员的呼声和建议。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召集人与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与沟通,组织所联系委员开展经常活动。加强与驻荆省政协委员的联系,统筹邀请他们列席市政协召开的全委会、常委会、座谈会,参加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

  18.畅通委员知情渠道。做好委员知情咨政工作,及时传达中省市重大会议精神,把握国家和地方发展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部署,让委员知“国情”;坚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让委员知“市情”;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让委员知“民情”。

  19.创造委员履职环境。加强委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服务。合理安排各种会议与活动,做到早通知,以便委员在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保持与委员所在工作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支持委员参与政协工作,保障委员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而受到影响,对委员履行职能,给予配合支持,提供便利条件。

  20.维护委员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委员因履行职责、提出批评和发表不同意见受到阻挠、打击报复的,政协组织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保护。司法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政协委员,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必须事先向委员所在的政协党组通报情况。党委对政协委员违纪违法的处理决定,政协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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