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一、考评方式
考核实行量化评分,采取基础分+奖励加分方式计分,满分100分。其中基础分80分,奖励加分20分。基础分+奖励加分总分数乘以权重系数即为本单位本年度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二、适用范围
承办市政协立案提案的所有市直部门和单位。
三、计分办法
(一)基础分(80分),计分标准:
1.加强领导(8分):组建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健全提案办理规章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领办重点、重要提案;
2.落实责任(8分):制定详细办理方案,包括明确办理要求、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责任及督办责任;
3.强化协商(12分):提案办理三步协商到位,即办前沟通、办中面商、办后回访,至少与委员见面沟通一次;
4.密切配合(8分):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协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协办任务;
5.规范答复(8分):提案答复按规定格式行文,答复内容要针对委员建议逐项答复;
6.按期办理(8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7.委员满意(12分):提案主办单位及时提醒委员在提案办公管理系统中填写征询意见表,且委员反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8.总结归档(8分):汇总办理工作资料包括提案答复、征询意见表及办理工作方案,按期送交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9.网络运用(8分):及时更新提案办公管理系统中提案办理信息(包括提交承办单位调整申请、添加沟通情况、填写答复意见或协办意见),分管领导、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后及时更新等。
(二)奖励加分(20分),计分标准:
1.提案承办数量(4分):
主办、协办政协提案1-10件加1分;11-20件加2分;21-30件加3分;30件以上加4分。
2.提案办理成效(16分):
①本单位承办市政协重点提案,有具体的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加3分,满意等次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②本单位承办市政协重要提案,有具体的重要提案办理方案,按规范开展办理协商,按期答复并取得明显办理成效的,每件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③本单位对上年度承诺列入计划办理的B类提案进行办理回头看,跟踪续办,并取得一定办理成效的,每件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④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或在全市性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3分。
四、考评结果
1.考评工作由市政协提案委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参与,于每年第四季度共同组织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协商确定考评初步结果。考评结果报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抄送市绩考办。
2.根据考评结果,对于提案办理的优秀单位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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