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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非遗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荆州市政协 | 发布时间:2017-07-03 10:12

  政协监利县委员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具有地方性、群众性特点,是地方民间文化艺术内涵的结晶,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挖掘和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学者,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非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下,我县非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成立了相关机构,开展非遗普查基本摸清了家底,推进了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要进一步做好非遗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非遗工作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没有通盘考虑,前瞻性不够,没有连贯性,随意性较大。其次表现在政府的主动作为不够。我县唯一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啰啰咚申遗成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民间人士的呼吁推动,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宣传不够。让更多的人知道非遗、了解非遗,营造一个良好的非遗工作氛围,对非遗工作的推动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人对非遗工作根本没有概念,年轻一代不了解、不熟悉非遗的现象相当普遍,传承保护更无从谈起。

  3、投入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研究、宣传、开发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受经济条件制约,一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得到挖掘保护和发展壮大。我县有限的非遗工作经费未能得到持续性落实,开展非遗抢救性记录所需的设备没有配备,非遗展馆和展厅也一直未能建设。

  4、保护不够。非遗保护专职人员严重缺乏。我县非遗保护中心与文化馆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真正从事非遗的专职工作人员仅有1人,导致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够,高标准完成保护及监管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各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也存在人才匮乏和断层的问题。现有的非遗项目不断受到侵蚀。如伍场村和伍岭村相互争夺伍子胥,你建一块碑,我也立一块碑。伍场村的伍子胥碑隐于一片菜籽地中,碑前没有建伍子祠却建起了关帝庙,极不协调。赖桥村作为啰啰咚的一张名片,在文化领域已有一定影响,但是在拆村并组过程中,赖桥村却改成了赖魏村;还有在非遗开发利用中,少数人出于个人目的篡改民俗艺术,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和原生态。

  5、挖掘不够。由于对非遗的抢救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导致了一些重要的项目还未纳入非遗名录,一些项目被周边县市抢注。如关于轩辕黄帝在狮子山的传说、屈原在监利的传说、程集粮酒的酿造工艺等。再比如元末农民起义军首领陈友谅在我县有百余处活动遗迹,其非遗项目却被仙桃申报了;我县杨海林的剪纸作品多次获得全国性大奖,但剪纸之乡却花落仙桃。还有具有国际影响的佛教天台宗创始人,史载为监利人,也被周边县市抢注,前几年,有日本、韩国人士专程到我县周老嘴寻找其遗踪。

  6、利用不够。做好非遗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推进非遗的产业化,而且可以促进非遗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在这方面我县是有潜力可挖的。如我县荒湖柳编厂生产的产品曾远销欧美,上车草编厂的草编产品也曾享誉日本,如今都已不复存在。再如结炒米、团子、叠汤元、刺绣都存在比较大的开发利用空间。

  二、推进非遗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对非遗工作进行系统的研究和管理,研究出台系统的措施,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职责明确、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文化部门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遗保护机制,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到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建设的规划中统筹安排。民政部门要对相关村区划进行调整,可以将伍场村和伍岭村合并,以避免二者对伍子胥故里的争夺;将柘木乡赖魏村恢复为“赖桥村”,这样更利于保护啰啰咚这一品牌。交通部门在编制道路规划时,应将伍场村、离湖、章华台、荆台、三江口、华容道等故址打通联系。文化旅游部门应适当恢复历史遗迹并将之融入旅游产业链;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形成由县长亲自挂帅,以文化部门为核心,以传承人为主体,相关单位参与的非遗挖掘保护体系网络;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有奖有罚的非遗保护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增强全社会文化自信,形成一种全民的文化自觉;要组织开展高水平的民间艺术展示和比赛,营造有利于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活动,培养青少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爱好,促进自觉保护意识的形成;要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厅或者场馆,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提高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度,增强对地域文化的自豪感,吸引和调动更多的社会团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3、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推进非遗保护与产业融合。积极促进非遗文化与现代需求相融合,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非遗产品,如可以对剪纸、团子进行创新设计和包装,用市场经济的理念来经营,特别是要利用互联网加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运作;要对从事非遗的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制、技法、套路、配乐、服饰等方面进行合理的浓缩和创新,拓展服务新项目,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各种元素通过群众喜欢的方式体现出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现代人的生活;要推动非物质文化产品与红色旅游市场对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更好地传承,在参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践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要将程集、周老、洪湖湿地等开发项目及柘木民俗文化之乡、民俗博物馆、野生树种等与非遗开发利用统筹考虑,并使之融入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方便两大城市圈的市民利用节假日参观旅游。

  4、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落实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建议按非遗法和条例中的规定将我县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形成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要不断拓宽社会资金筹措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5、进一步培养非遗人才,提高传承保护队伍的素质。要增加非遗工作人员的编制,建立一支非遗挖掘与保护工作队伍;要加强对优秀传承人政策扶持和资金帮扶,地方财政可以在上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拿出一笔配套资金,补贴相关传承人,充分调动他们的传承积极性,鼓励他们展示技艺,提高技能,带徒授艺;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有计划地开展院校培训、在职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非遗传承人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6、进一步挖掘非遗资源,打造监利历史文化名片。要在对现有的非遗项目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挖掘力度,争取让更多具有监利特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向全国,扩大监利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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