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根据全省政协2025年“一线协商”共性指导议题安排和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8月至10月,市政协聚焦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个友好”建设任务,围绕“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协商。10月29日,在市政协六届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上,市发改委、市住新局、市妇联等部门汇报了当前我市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工作构想。
市发改委:将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统筹推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印发《荆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荆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行动方案》等,明确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内容;编制《荆州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荆州市入选湖北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编制《荆州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补齐儿童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2363万元,支持荆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荆州市沙市区儿童友好综合素质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荆州市儿童友好基础设施条件。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全力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将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统筹推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将儿童友好体系纳入荆州市人口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十五五”专项规划,持续完善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体系;巩固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成果,争创国家儿童友好试点城市等,力争纳入更多国家、省级试点示范,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强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支持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效果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协同监管,确保项目按时序要求推进、投资按任务要求完成。
市住新局:打造高标准、可复制、可持续的儿童友好型社区示范样本
近年来,市住新局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构建分层级儿童活动空间、推动空间适儿化改造品质提升和老旧小区改造儿童项目落地实施,深入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工作进展滞后、社区适幼建设改造碎片化、社会资本参与广度深度不足、儿童友好理念社会认知有待深化、长效运营机制与配套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建议设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发展基金”,重点支持老旧社区、薄弱地区儿童设施建设与运营;组建“国企+民企”联合体,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协调机制,整合政策、资金、场地和服务等资源;举办“荆州儿童友好城市开放日”等活动,对儿童工作者进行系统性培训,加强理念传播与能力建设;设立“儿童观察员”制度,打造“祖孙共乐花园”等活动场所,实现空间复合使用,促进代际融合。下一步,市住新局将全力推动《荆州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细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具体指标;积极与市级财政部门对接,确保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得到优先保障;引导企业与试点社区结对,打造高标准、可复制、可持续的儿童友好型社区示范样本;建立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成效评估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试点社区经验做法。
市妇联:构建社会关爱体系营造友好发展环境
近年来,市妇联扎实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通过推进“儿童友好微空间”改造、拓展儿童服务阵地与设施、提升儿童出行安全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依托六一、寒暑假等节点,推出“儿童友好·荆州更美好”系列活动,营造友好发展环境;以搭建儿童参与平台、关爱特殊儿童成长、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构建社会关爱体系。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覆盖面有限、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多元共建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建议研究出台《荆州市儿童友好社区规划建设指引》,明确不同年龄段儿童在社区空间、服务、参与等方面的差异化配置标准,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建设路径;设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引导资金,优先支持普惠性、基础性的社区儿童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公益+市场”运营模式,鼓励企业、社会资本通过“公益冠名”“空间认养”等方式参与后期运营管理,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发挥政协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通过委员提案、专项视察等形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政策支持、资源链接、志愿服务等各层面积极投身儿童友好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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