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出:
2016年以来,荆州市委市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四水共治”的要求,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极大推动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但是,当前荆州市中心城区三个取水口水源均取自长江,其取水口受历史局限制约和各种外来因素干扰,存在诸多供水安全隐患。据调查,荆州八个县市区的乡镇供水企业均为自建饮用水源地,其取水口周边环境达不到《水污染防治法》、《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