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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荆州市政协 | 发布时间:2023-03-13 16:37

民革荆州市委员会


自国家“双减”政策实施后,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和完善相关各项工作。

一、前期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管理主体逐步明确。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思路,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牵头挂帅、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乡镇分级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责任主体逐步明确,监管网络全面覆盖。同时,部分县、市结合实际,采取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置教师志愿者监督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联合执法部门举报电话等形式,将校外培训治理的重心下沉、阵地前移,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分类治理初显成效。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部分县市探索建立培训机构分类处置责任清单,按照工作职责对学科类、非学科类、托管类等校外机构在审批、监管、处置等方面实行分工负责,凝聚部门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据了解,经过前期工作努力,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以公安县为例,该县强化统筹、综合施策,将原有的10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至1家,压减率居全市第一,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巡查治理渐成常态。市级层面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关键时期,组织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每周轮流牵头,采取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运行监管情况、培训机构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的行为、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培训的行为等实行严查重处,形成震慑。部分县(市、区)也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每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教育部门常态巡查、重点时段随机抽查、信访问题实地核查等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四)舆论氛围日益浓厚。各县(市、区)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微信等自媒体大力开展“双减”政策宣传,向社会印制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公告,向学生及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和正确选择培训机构。同时,公安县还邀请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曝光不规范的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行为,通过校内和校外同步、引导和警示并举的宣传造势,该县参加违规培训在学生明显减少,关注、理解、支持整治违规培训行为的导向更加鲜明、氛围日益浓厚。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堵与疏的矛盾。根据国家“双减”政策和各地实际,全市各地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减轻学生课外补习负担,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将285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至6家,并统一规定不再新增,堵住了进口。在这被压减的279家培训机构中,大多因前期作出了一定投入而要求转型营业的需求十分普遍。但由于缺乏前期转型预估而未建立相应的转型联动审批机制,目前存在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滞后、托管服务机构审批门槛过低等问题,培训机构疏通不畅为校外培训治理和社会稳定形成了隐患。

二是审与管的矛盾。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大多采取“谁审批、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但由于当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对不同类型校外培训和服务机构的管理责任清单尚未出台,管理权责尚不明晰,导致在我市部分地方出现了审批和管理“两张皮”的现象(如某地托管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批,但因服务对象为在校学生而推由教育部门监管),管理脱节和缺位严重,影响了校外培训的规范运行和学生合法权益。

三是求与供的矛盾。目前,新高考改革已经落地见效,但就我市来看,高考、中考等考试的选拔功能、导向功能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应试教育依然在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中根深蒂固,尤其是课内减负后,家长的教育焦虑让学生的校外培训需求居高不下。而另一方面,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校外培训监管日益严格,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逐渐萎缩,供不应求的矛盾衍生出部分家长主动要求、不计成本、盲目参加一些违规培训,为非法培训机构提供了存在空间。

四是标与本的矛盾。当前,虽然部分县、市探索出台了相关责任部门对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整治措施,但因相关行政处罚法规条款尚不完善而不能提供明确的执法支撑,诸如查封、关停、扣押等相关硬性查处措施无法执行落地。目前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大多仅停留在批评教育、遣散学生等初级层面,校外机构的违规成本过低导致联合执法只能短期治标,而距达到彻底杜绝违规培训的治本效果还有很大差距。

三、后段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建议由市级统筹,采取新型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校外培训治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家校协同,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在育人观、成才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片面倾向,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在全社会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校外培训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托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借鉴湖南省郴州市的做法,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托管机构管理的相关文件,对校外托管机构在审批许可、日常运行、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尽快建立托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对超范围的、隐形变导开展学生培训的落实“黑白名单”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机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强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共同监管、联动处置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目前,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暂未出台关于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惩处的法律法规,建议提请人大、政府结合我市校外培训实际,试行出台有针对性的处罚法律法规依据,明确执法主体、处罚方式、处罚标准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违规行为发生,做到违规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今年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对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出了相应规定。建议在市级层面出台加快设置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机构的规范性文件,统筹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制定执法清单,规范执法流程,为加快推进教育“双减”政策落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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